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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4-23

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单位

  中国美术学院:文化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,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,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。机构规格相当厅局级。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,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,教职工1000余人,主要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。

  二、招聘计划

  本次公开招聘35个岗位共37人。

  (一)招聘条件

  符合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,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(详见《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岗位表》,附件1)。

  (二)招聘条件有关说明

  1、学历、学位。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学位认证书)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,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报名应聘,对其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。

  2、专业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。

  3、工作经历。按劳动(聘用)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,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。

  4、优先条件。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,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,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。

  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  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
  1、报名。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17:00前,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向我院人事处报名。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,以邮戳时间为准。

 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(见附件2)以及本人身份证、最高学历、学位、职称、学术成果、获奖等材料复印件。其中专业技术(高校专业教师)岗位的应聘人员,还须同时提交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。

 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。

  2、资格初审。报名结束后7天内,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。

 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,否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。资格条件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,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。

  (二)考试

  考试采用笔试(专业测试)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笔试、面试满分均为100分,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,其中高校专业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按笔试80%和面试20%,高校文化课教师、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笔试60%和面试40%,科研岗位、管理岗位按笔试40%和面试60%计入总成绩。根据岗位不同,考试将在杭州南山或象山校区分别进行。有关安排将另行在网站上通知。

  1、笔试(专业测试)

  ①专业技术岗位

  美术类高校专业教师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。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(含速写)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、创作(设计)作品4件、论文1-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展览(理论类岗位应聘者,主要以论文形式展出)。展览地点设在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。经评委量化打分后,根据笔试(专业测试)成绩从高到低,按1: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
  高校文化课教师、中专文化课教师和科研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形式(闭卷考试),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、技能性知识,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
  实验技术岗位采取实验操作与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
  ②管理岗位

  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形式(闭卷考试),主要考察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
  2、面试

 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。参加面试时,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。

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。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,一般包括岗位认知、专业水平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
 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

(三)体检、考核

  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(总成绩相同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),按1: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、考核对象。

  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
  考核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  (四)公示、聘用

  经体检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
 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,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  (五)其他

 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  四、纪律与监督

  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
  1、中国美术学院网(http://www.caa.edu.cn,“通知公告”);

  2、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专题专栏/事业单位公开招聘)。

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
  (二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

  1、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:0571-87164623;

  2、省人力社保厅(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):0571-87056703。

  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  五、咨询

 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

  通讯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(邮编:310002)

  咨询电话:+86-571-87164617(人事处刘老师)  传真:+86-571-87164824


  附件:
  1、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岗位表
  2、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(一)

      

     中国美术学院
2013年4月23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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