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、文化部和教育部共建高校,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,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,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区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本次公开招聘11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1人。
(一)招聘条件
应聘人员应符合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,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。
招聘岗位、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《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非教学类岗位招聘计划表》(见附件)。
(二)招聘条件有关说明
1、学历、学位。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学位认证书)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,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报名应聘,但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其他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。
2、专业。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。
3、优先条件。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,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1、报名。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17: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,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,视为报名无效,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。
(1)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(报名网址http://zp.caa.edu.cn:8080/zpNew/index.do)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,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,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。网报提交后生成《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(仅限顺丰速运或邮政EMS)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。
(2)报名材料:
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②个人简历(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)。
③学历学位证书。提供最高学历、学位等证书复印件;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,可一并提供。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;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复印件。
④学术成果。应聘岗位编号为A19-17-07至A19-17-11等五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,须提供代表性论文著作、科研成果、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(请自留原件,报名后不再退还)。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提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。
2、资格初审。报名结束后7日内,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美术学院网(网址:www.caa.edu.cn)首页右上方“通知公告”栏公布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,于考试前3日自行上网(即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)打印准考证。
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,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。
(二)考试
考试采用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成绩构成
笔试、面试满分100分。根据岗位分类,笔试、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按下列办法确定:
①学科秘书岗(岗位编号A19-17-07)笔试20%,面试80%;
②精工技术实验岗(岗位编号A19-17-10)和工业设计创新岗(岗位编号A19-17-11)专业测试80%,面试20%。
③其他岗位均按笔试40%、面试60%的比例计入总成绩。
2、笔试
①管理岗位
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形式(闭卷考试),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
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笔试形式(闭卷考试),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,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和能力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其中,应聘岗位编号为A19-17-08至A19-17-11等四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;应聘岗位编号为A19-17-06至A19-17-07等两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,按1: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,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。
3、面试
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、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。面试方式为岗位为综合面试。
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,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: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(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《就业推荐表》,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,尚未申报认证的,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)原件及复印件1份,及准考证。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,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,自动丧失面试资格。
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
(三)体检、考核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(总成绩相同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),按1: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、考核对象。
体检、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,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。
(四)公示、聘用和待遇
经体检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,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,根据《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智力的若干规定》(国美人发〔2015〕47号),2017年我院继续对确定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文件规定申请享受人才引进费、科研启动费或安家费补贴、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。
(五)其他
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1、中国美术学院网(http://www.caa.edu.cn,路径:国美日新-网站首页右上角“通知公告”栏);
2、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机关事业(省属国企)公开招录(聘)栏)。
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(二)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: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,0571-87164851;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:0571-87164623。
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五、咨询
(一)我校专任教师的招聘工作将于2017年4月底对外发布公告,
(二)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02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(邮编:310002)
咨询电话:谭老师+86-571-87164617,顾老师+86-571-87164784。
附件: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非教学类岗位招聘计划表.xlsx
中国美术学院
2017年4月18日